【典型案例】远离这类投资理财APP
——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

日期:2024-03-18 09:32 来源:烟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 阅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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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科技类公司未经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,可以运营投资理财平台并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集资吗?答案是否定的。

案情回顾

W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接上级部门通知,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,通过投资平台,采取媒体广告宣传、门店招揽等方式,以高额回报为诱饵,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资金,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。经查,该公司在W市高新区设立有一家门店,投资群众65人,投资金额1412.02万元。

作案手段

一是虚假宣传。通过媒体广告宣传、门店招揽等方式,宣传公司的实力、产品紧贴国家政策、产品收益高、安全系数高等,以高额回报为诱饵,骗取投资群众信任;

二是搭建投资平台。引诱群众扫描二维码,下载并安装交易软件APP,在投资平台内选择所谓理财产品并通过第三方支付方式支付投资金。

市处非办郑重提醒:根据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规定,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,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。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,请坚决抵御高利诱惑,自觉远离非法集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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