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典型案例】返本销售投资养老项目不可信
——“9.13”白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

日期:2024-03-01 08:08 来源:烟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 阅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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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着投资、加盟、入股养生养老基地、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,承诺返本销售、售后返租、约定回购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资,实质是变相的非法集资。

案情回顾

2018年9月13日,H区经侦大队接郭某某等人报案,称其2016年在H区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投资养老项目被骗。经查,自2016年3月开始,山东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开发养老项目为名,通过入股分红、资金返现、投资养老床位等方式,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20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,涉案金额560余万元,造成损失350余万元。

作案手段

该案是典型的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违法犯罪,主要作案手段是:

一是以投资“养老项目”名义吸收资金。该公司打着投资、加盟、入股养生养老基地、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,承诺高额回报,非法吸收公众资金。

二是以销售“养老公寓”名义吸收资金。该公司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、养老山庄等名义,或者以返本销售、售后返租、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、养老山庄,非法吸收公众资金。

三是打造“温情陷阱”。对老年人日常生活非常关心,用小恩小惠不断进行诱惑,尤其是针对孩子不在身边的独居老人,格外关怀,靠小把戏让老年人放松警惕而进行投资。

市处非办郑重提醒:根据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规定,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,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。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,请坚决抵御高利诱惑,自觉远离非法集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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